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用户注册协议

1.【目的意义】
为保证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用户注册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验证是开展“互联网+服务”、建立服务实施机构和用户线上服务法律关系的前提。在您成为“互联网+服务”用户之前,请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
2.【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门户的运营管理权归服务机构所有。本协议是由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与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明确双方通过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办理标准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所订立的协议。
3.【服务内容】
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网站、检索静态信息、进行在线咨询、上传标准招投标,可在专属用户空间查询所办事项的过程信息和历史信息,储存信息资料,维护用户空间信息。
4.【用户承诺与授权】
用户在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进行注册和使用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时承诺并确认: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资料;
(2)及时更新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经办人等关联信息;
(3)同意接收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推送的信息;
(4)在提请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办理过程中,按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并及时对上传本平台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维护;
(5)自愿选择物流快递、网上支付等第三方服务时,及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账户等相关个人信息;
(6)不存放与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申办无关的信息内容。
5.【用户信息保障】
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违法违规向与标准招投标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
6.【用户的密码和安全性】
考虑到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其账号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和委托经办人实际操作,其行为应由法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上述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建议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账号安全。
7.【禁止条款】
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8.【注意事项】
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因技术原因和网络中断等因素,可能会造成法人用户的实时操作无效或暂停,请注意备份相关资料。
9.【其他规定】
标准招投标服务网络平台后期依照本服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重复另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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